購票辦法

(一)活動現場所售出之票券限當日使用,逾期作廢。
(二)兒童券:限滿6歲未滿12歲(101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出生)或身高115公分以上至150公分以下兒童購買使用;購票以身高為初判,年齡 為複判,身高如超過150公分,但年齡未滿12歲之兒童購票時須出示相關證明,如健保卡或戶口名簿。
(三)購買優待券之團體請於入園前3日前來電預約或搭乘同一交通工具入園,凡購買個人券達20人以上並同時入園者可於現場購買優待券(含兒童券,但兒童券不再 享有其他優惠),購票時請持團體證明(如旅客名單或旅行平安險團體保險單…),由領隊辦理購票手續,驗票後進場。
(四)兒童券可列入團體計算,但不再享有其他優惠。
(五)免票資格:(未帶相關證明文件者,請購買適用票券。)

  1. 身高未滿115公分或未滿6歲(107年7月1日(含)以後出生),以年齡判定者須出示證明文件,如無證明文件,身高115公分以上者,須依規定購 票。
  2. 65歲以上(48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)之長者憑身分證免票。
  3. 持有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核發之榮譽志工證者(限本人使用)。
  4. 持有交通部觀光署核發之導遊證者(限本人使用)

(六)身心障礙購票說明:

  1. 身心障礙者「本人」,持有我國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,不論為舊制「身心障礙(殘障)手冊」(底圖為淡青色)或新制「身心障礙證明」(底圖為粉紅 色),均享有免票優惠。
  2. 身心障礙者其必要陪伴者一人可免費入園(一天限一人陪伴)。

(七)平日券於假日使用不論票種一律補差價,假日券於平日使用恕不退價差;不同票種無法補差價使用,請重新購買適用票券。
(八)現場購買團體票及優待票均不得享有其他購票優惠。
(九)童玩護照(多次券)

  1. 活動期間限本人持用,可不限次數進入園區。
  2. 請持三個月近照電子檔辦理。
  3. 一般童玩護照:ㄧ般民眾辦理。
  • 一般縣籍童玩護照:限目前設籍於宜蘭縣縣民或身分證字號開頭為G者。
  • 非縣籍學生童玩護照:非宜蘭縣籍之國中、國小學生(98年9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出生者)。
  • 縣籍學生童玩護照:限設籍於宜蘭縣或身分證號碼開頭為G者之國中、國小學生(98年9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出生者),須持戶口名簿或學籍證明辦 理。
  • 活動現場請出示載具之電子QRCODE憑證提供工作人員掃瞄核對,或以紙本列印使用憑證。
  • 每組QRCODE電子票證僅限本人使用,現場票口感應機台均會顯示出申辦時的照片提供工作人員進行核對,請勿冒充他人使用。

(十)本票券已由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核稅,為正式之收據,請妥善保管票券,遺失恕不補發;且不另行開立統一發票,若需報繳之團體或個人,請告知售票人員開 立購票證明,索取購票證明以當場購買者為限,事後概不補發。
(十一) 請憑票入場,一人一票,當日出園欲再次入園者,請至出口處加蓋手臂入園章,票券經使用、翻拍、影印、逾期、塗改或汙損致無法辨識,未蓋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羅東分局章及宜 蘭縣政府專用章無效。
(十二)詳細規定以活動現場公告為準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。

退票說明

(一)退票期限:於活動結束前(113年8月18日前)皆可受理退票。
(二)受理方式:

  1. 超商退票:7-11、全家可至所有分店辦理退票、OK超商需於原購買店家辦理退票。
  2. KLOOK退票請洽線上客服辦理
  3. 於本縣飯店、民宿、休閒農業園區及相關觀光產業者所購買之票券,請洽原購買處辦理。

(三)若票券經使用、逾期、塗改或汙損致無法辨識或翻拍,恕不退票。
(四)購買觀光產業票之業者,依相關規定辦理退票。

注意事項

(一)為維護其他遊客權益,寵物禁止進入園區內各項水域遊戲及全區展館,本園區備有寵物寄放區。
(二)如遇天候不佳,園區部分戶外遊戲設施將暫時關閉,以確保遊客安全,展館及演出照常進行。